2026年4月起申报对象扩大

根据日本财务省说明,按照《外国汇兑及外国贸易法》,非居民取得日本境内房地产或部分抵押权、租赁权等房地产相关权利时,属于制度适用范围的交易须在取得后20天以内,通过日本银行向财务大臣提交“日本境内房地产或相关权利取得报告书”。2026年2月20日公布的省令自4月1日起实施,将此前部分不需要申报的住宅用途、非营利业务用途、办公室用途房地产取得,以及部分从其他非居民手中取得的交易纳入事后申报范围。是否适用该制度的核心并不是国籍,而是外汇法上的“居民/非居民”身份。

可以由日本居民代理人代为申报

财务省明确表示,除了购买者本人之外,日本居民身份的代理人,例如房地产中介,也可以提交报告,同时制度支持在线申报。因此,海外投资者即使已经完成合同、付款和所有权转移登记,交易后仍可能有合规手续,应把外汇法申报纳入交割后的流程。并不是所有外国籍买家都自动属于“非居民”,长期居住在日本的外国人可能在外汇法上被视为居民。此外,外汇法居民身份、税务居民身份和国籍是不同概念,实际交易中需要分别判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