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发商可在新房销售阶段申请认定
日本国土交通省7月31日公布相关省令和告示,新制度计划于2027年4月1日实施。目前管理计划认定的主要申请主体是公寓管理组合的管理者等,新制度实施后,开发商可在新建公寓分售阶段编制管理计划并申请认定,随后把该管理体系移交给业主管理组织。政策目的之一,是从建筑物投入使用之初就建立合理的管理体系、长期修缮计划以及修缮积立金水平。
新房买家将获得新的管理质量比较指标
公寓的长期价值不仅取决于地段、面积和楼龄。修缮计划是否合理、积立金是否充足以及管理组合是否正常运行,都可能影响未来业主追加负担和转售价值。新制度把认定机制延伸到新建分售阶段后,买家可以在购房时获得更加统一的管理评价参考。对不熟悉日本管理组合制度的海外买家而言,这种信息可视化尤其具有实际意义。
2027年4月1日以后申请适用新标准
地方政府在2027年4月1日以后受理的认定申请,将适用修改后的标准。现有公寓管理组合的申请标准也将进行调整,申请表及附件需要符合新的施行规则。管理计划获得认定并不意味着房产未来价值得到政府保证,但在二手交易和新房购买过程中,它有望成为判断长期修缮计划、修缮积立金和管理治理质量的一项客观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