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起扩大事后申报范围

日本财务省2026年2月20日公布外汇交易等申报规则修订,并于4月1日实施。新规则扩大了非居民取得日本国内不动产及相关权利后需要进行事后申报的交易范围。根据财务省目前的制度说明,如果属于申报对象,非居民原则上需要在取得后20日内提交“取得日本国内不动产或相关权利的报告书”。

不仅限于土地和房屋所有权

申报制度并不只涉及直接购买土地或建筑物所有权,一定范围内的不动产租赁权、地上权和抵押权等权利取得也可能成为对象。报告通过日本银行向财务大臣提交。除非居民本人外,日本国内的居民代理人,包括房地产中介等,也可以代为提交,同时制度支持书面和在线申报。

关键是“非居民”而非单纯外国国籍

外国买家需要特别注意,日本外汇法使用“居民”和“非居民”的法律分类,而不是只依据国籍判断。在日本长期居住的外国人与生活中心位于海外的投资者,适用情况可能不同。因此海外买家在日本购房时,应把外汇法申报与买卖合同、产权登记和税务手续一并确认,并在交割前明确自己的居民属性以及交易是否需要申报。